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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庆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31 16:54:38   作者:市物价局    来源:市物价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关于公布安庆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宜政发[2014]22号)要求,现对《安庆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环保部门

1.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白蚁防治费

3.房屋转让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农业部门

5.检验检测费

水利部门

6.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卫生计生部门

7.卫生检测费

8.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工商质检部门

9.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10.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11.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2.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物价部门

13.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二)城管部门

城镇垃圾处理费不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

1.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2.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调整情况

(一)市发展改革委

行政审批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二)市公安局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

(三)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权限内港口工程、在港口内进行可能危及安全的采掘爆破活动审批”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市商务局

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核准”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五)市气象局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气候可行性论证”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对与气候资源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四、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调整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名称调整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安庆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安庆市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