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7129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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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来信标题: | 请求落实2016年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奖励政策的报告 |
来信时间: | 2017-12-29 |
问政单位: |
于2017-12-29转给市农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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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根据《安庆市农业委员会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16年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1.申报条件龙头企业发展,当年认定为国家,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申报材料龙头企业发展: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批准认定文件或证书.我县有怀宁县金鸡林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怀宁美林蓝莓产业有限公司,怀宁县黄梅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华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怀宁县华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惠农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于2015年10月被审核认定为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照宜政发(2016)09号,庆农(2016)149号文件要求,我们6家企业2016年度应享受国家贝才政奖励20万.今年3月9日,安庆市林业局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了9个多月了,这项奖励资金迟迟还没有兑现.为了充分体现政府制定政策的严肃性公性以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度,特此申请市相关行政部门尽快安排资金,让安庆政府为了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政策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激发更多企业参与现代化农业事业发展的热情,帮助企业解决正当合理的诉求,切实对照宜政发(2017)09号,庆农(2017)149号文件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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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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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18-01-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安庆市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分别由市农委、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您反映的怀宁县林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请与市林业局联系(50252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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