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71293441 |
---|---|
信件类型: | 投诉 |
来信标题: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宁县供电公司办事人员石俊梅无知无德 |
来信时间: | 2017-12-29 |
问政单位: |
于2017-12-29转给安庆供电公司办理
|
来信内容: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宁县供电公司办事人员石俊梅于2017年12月29日来怀宁县市监局窗口办理调档手续,在窗口工作人员详说了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出示了相关法规要求后,石俊梅依然不依不饶,大声叱骂工作人员,甚至扬言要打窗口工作人员,对窗口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恰逢当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来中心进行检查,对市监局窗口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可提供相关监控视频为证。 试问,是否因为是供电人的身份而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烦请予以解决。
|
答复单位: | 安庆供电公司 |
---|---|
办理时间: | 2018-01-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我公司所属国网怀宁县供电公司,将尽快给您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