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17122629
信件类型:
来信标题: 我要投诉怀宁县石牌镇下街居委会陈书记和陈琼华
来信时间: 2017-12-25
问政单位:
市信访局 于2017-12-26转给怀宁县办理   
来信内容:
我去居委会正常办事,可居委会陈琼华态度非常恶劣,还打电话给镇政府低保办说我们没事找事,要拿石牌镇政府门头上的国徽镇镇,不然不知道国徽的厉害,太过分了,一个居委会大妈竟然说这种大逆不道,伤人的话,陈书记还火上浇油。必须严惩和和我本人道歉。事情都过了一个月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也反应了一直没有结果和反馈。希望政府重视这个问题,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怀宁县
办理时间: 2018-01-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于市民心声反映的石牌镇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收悉,石牌镇答复如下:

石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到下街社区、以及余女士所在村庆洲村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2017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余女士与其丈夫一道来到石牌镇下街社区服务大厅,代其婆母申请低保,她表示其婆母患慢性肾炎,她已经向市民政局电话咨询,答复说她家庭的情况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到户籍地社区进行申报。当时,社区受理人员陈琼华看了其带来的申报材料,材料显示的申请人系下街社区正街37-7号居民程安应(男,1954年出生),系余女士的公公。陈琼华详细询问了申报人家庭具体情况,并通过信息查询,发现程安应户籍人口为2人(程安应与妻子国爱云,女,1962年4月7日出生),程安应本人系以个体名义参保退休人员,月工资1150余元;其子与儿媳余女士户口均已迁至合肥,在合肥务工。陈琼华立即答复说:“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我们社区所掌握的情况看,你父亲系退休人员,有养老金收入,母亲无退休工资,但作为子女的你们在外地工作,不符合城镇居民申报低保条件”。听到答复后,余女士与其丈夫表示不服,并态度强硬表示已电话咨询了安庆市民政局,民政局都说其家庭符合低保条件,怎么到了社区就不符合条件。陈琼华一再解释说,是严格对照怀宁县城镇居民申报低保条件来办理的,不符合条件,社区就不受理,在反复解释无效情况下,陈琼华与余女士发生了语言争执,在场的社区陈书记也与余女士进行了解释,随后余女士与其丈夫二人愤然离去。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石牌镇对下街社区的陈琼华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在为群众服务工作中,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要注重方式方法,要更有耐心,心平气和的与群众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陈琼华也虚心地接受了批评,表示事后自己也认真反思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细心、耐心、热心的为群众真诚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